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

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

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相关话题近期引发广泛关注,我们特别整理了多维度信息 ,希望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主要是:

1、旅游者投诉索赔有了法律依据

 条款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 、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 ,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

2、“零负团费”不再是暴利保护伞

 条款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

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3 、景区门票不得随意涨价

条款第四十三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 、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 ,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 、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新出台的旅游法对游客有什么好处?

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 ”等违法经营行为 ,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

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知》认为,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 、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旅游者不同意参加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活动的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因此拒绝订立旅游合同,也不得提高旅游团费或者另行收取费用。

简单的来说,《新旅游法》规定的内容并不是说 ,不允许旅游行程中进购物店的行为,而是规定旅游商家与旅游者在进购物店的问题上需要协商一致,并且旅游商家或者领队、导游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目前的进购物店行程 ,都是严格按照新旅游法的规定来执行操作的 。

其实,对于大部分旅游者来说,并不是排斥和反对进购物店。而是在《新旅游法》出台之前 ,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旅游市场的进店行为,导致商家、领队或者导游在进行团队旅游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例如 ,收受回扣,负地接团费操作,强制购物 。随着 ,《新旅游法》的出台,之前旅游市场的恶性行为均被取缔,而目前市面上正在销售的进购物店行程均是符合新旅游法规定的。

一 、游客滞留 ,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法同时规定 ,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 、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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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还规定,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二、门票涨价,先听证且提前公布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 、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征求旅游者 、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

旅游法同时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 ,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 ,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 、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旅游法还规定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

三、零负团费,不得搞“赔本价”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 、接待旅游者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

关于“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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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成化学的头像
    全成化学 2026年10月03日 21:52

    我是全成化学的签约作者“全成化学”

  • 全成化学的头像
    全成化学 2026年10月03日 21:52

    本文概览: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相关话题近期引发广泛关注,我们特别整理了多维度信息,希望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主要是:1、旅游者投诉索赔有...

  • 用户100321的头像
    用户100321 2026年10月03日 21:52

    文章不错《新的旅游法新在哪里》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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